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2025年3月21日發布的文件,第二批國家碳達峰試點名單共包含27個試點城市和園區,旨在通過區域實踐探索碳達峰路徑,為全國提供可復制經驗。以下是關鍵信息梳理:
一、政策背景與目標
1. 政策依據
- 第二批試點是根據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和《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部署,重點支持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破解綠色低碳發展瓶頸,形成可推廣的實踐經驗。
- 目標包括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20%、單位GDP能耗較2020年下降13.5%等。
2. 試點要求
- 各試點需在2025年4月25日前提交實施方案,經國家發改委審核后推進。
- 重點任務包括統籌重大項目、改革制度設計(如碳排放雙控、碳市場擴容)、推動能源轉型(如“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設)。
二、試點建設重點方向
1. 零碳園區與工廠
- 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建設“零碳園區”“零碳工廠”,例如四川省試點“隔墻售電”模式,推動綠電直供與就近消納。
- 內蒙古自治區同步推進10個旗縣和20個園區作為省級試點,強化區域低碳轉型。
2. 能源結構優化
- 加快風光等清潔能源裝機,2024年新增光伏和風電裝機占比超75%,煤電逐步轉向調峰支撐角色。
3. 技術創新與制度突破
- 探索碳排放統計核算、碳標識認證制度,應對國際綠色貿易壁壘。
- 試點地區需結合自身資源稟賦,例如江西入選的兩個試點可能側重新能源裝備制造或資源循環利用。
三、實施進展與挑戰
- 區域動態:江西兩地(具體名稱未公布)入選國家試點,內蒙古伊金霍洛旗(伊旗)成為自治區級試點園區,重點推進煤油氣低碳化。
- 行業影響:試點將推動電力、工業、建筑等領域低碳改造,例如煤電企業需通過低碳化技術改造適應新能源消納需求。
四、總結
目前公開信息未完整披露27個試點的具體名單,但政策已明確其核心任務為“探索差異化路徑、形成全國經驗”。建議關注國家發改委或地方政府后續公告獲取詳細名單。已公布的省級試點(如內蒙古、四川)可為國家試點提供參考,但兩者層級不同,需注意區分。
第二批國家碳達峰試點名單
地區 | 試點單位 | 地區 | 試點單位 |
北京市 | 平谷區 | 重慶市 | 西部(重慶)科學城九龍新城園區 |
天津市 |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 | 四川省 | 成都市、樂山市、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 |
內蒙古自治區 | 呼和浩特市 | 貴州省 | 黔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平(茍江)經濟開發區 |
吉林省 | 長春市、松原市 | 云南省 | 大理州、麗江市 |
江蘇省 | 常州市 | 甘肅省 | 酒泉市、白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浙江省 | 蒼南經濟開發區 | 青海省 | 西寧市 |
上海市 | 黃浦區 | 寧夏回族自治區 | 吳忠金積工業園區、石嘴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福建省 | 南平市、莆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 石河子經濟技術開發區 |
江西省 | 南昌市、萍鄉市 | 其他 | 長三角生態綠色體化發展示范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