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時間:
預計2024年3月上旬
申報截止日:預計通知下發后2周左右
二、資金扶持額度:
(一)每個批準創建的現代農業產業園,扶持資金2億元,國家給1個億,省里配套1億元。
(二)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有國家的低息貸款;根據前三批的創建產業園分析,可申請長達25年的國家貸款,利息1.5;比如企業參與產業園創建,那么企業的基礎設施、生產線、廠房之類的建設都可以申請國家貸款。
(三)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可以獲得獎勵建設用地資格。
政策性獎補7000萬元,競爭性獎補1億元;(批準創建下發30%,通過中期評估安排30%,通過評價認定后下達剩余獎補資金)
要求省內各級財政整合配套不低于3億,撬動社會資本15億。還可申請長達25年的國家貸款,利息1.5%。基礎設施、生產線、廠房建設等都可貸款。
三、創建布局:
各地要圍繞保障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和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綜合考慮農業資源稟賦、特色產業發展、一二三產業融合等因素,統籌推進國家產業園建設。2020年重點支持創建優質糧油、健康養殖、現代種業產業園,鼓勵結合產業發展需要創建中藥材產業園。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貧困縣、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等申請創建。產業園應布局在縣以下。
四、申報主體:
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通過定期監測、績效評價、實地核查等方式,在批準創建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組織開展產業園評價認定工作。中央財政通過獎補方式,對批準創建和通過評價認定的產業園,按不同情形予以適當支持。
(一)對2018年批準創建但尚未通過評價認定的13個國家產業園,2020年底前再組織一次評價認定,認定后安排其余獎補資金。屆時未通過將取消創建資格,并按有關規定收回結余資金。(二)對2019年及以后批準創建的國家產業園,分3次安排獎補資金。批準創建后安排30%,通過中期評估后安排30%,通過評價認定后下達剩余獎補資金。中期評估工作在批準創建后的第二年開展。
(三)對納入國家產業園創建管理體系的省級產業園,通過評價認定后給予適當獎補。
(四)中央財政獎補資金按照突出重點、集中使用、創新方式的原則,重點用于產業園聯農帶農增收、提升產業服務能力、延伸產業鏈、促進主導產業升級。鼓勵產業園統籌整合相關資金渠道,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報務、貸款貼息等方式,撬動更多金融和社會貨本建設產業園。
五、申報數量:
(一)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按照相關因素測算各地開展創建的申報指標。原則上2018年度農林牧漁業總產值7000億元及以上的省份按2個申報,7000億元以下的省份按1個申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排1個申報指標。對2019年中央財政資金統籌使用不規范的省份扣減1個指標。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由所在省統籌安排申報。超指標申請不予受理。(二)按照種業發展品種布局,支持種業“育繁推一體化”基礎好的北京、河北、福建、新疆、西藏等省區,按確定品種增加申報1個以種業為主導產業的產業園。
(三)為支持鼓勵各省加強產業園建設,對于2019年安排省級財政自有資金建設產業園10億元以上的省份,可申報3個省級產業園納入國家產業園創建管理體系;安排5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的省份,可申報2個省級產業園納入國家產業園創建管理體系;安排2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的省份,可申報1個省級產業園納入國家產業園創建管理體系。通過評價定后,授予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稱號。
六、申報條件:
各地應按照主導產業優勢突出、產業基礎條件較好、規劃布局科學合理、輻射帶動受益面較廣、與農民利益聯結緊密、政策支持措施有力的原則,精心謀劃做好項目設計和申報工作。鼓勵各地申報以糧食、肉牛和種業為主導產業的項目。
申報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總體參照《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開展2018年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工作的通知》(農計發〔2018〕11號)相關要求執行。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應布局在縣域內,區域范圍涉及2個及以上鄉鎮,不得整縣或跨縣創建。
申報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總體參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建設的通知》(農辦計財〔2020〕7號)相關要求執行。所選產業應是省級政府確定重點發展的主導產業,已列入省級“十四五”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優先支持范圍。主導產業省內全產業鏈產值應達到100億元及以上,新疆、西藏可放寬至50億元。全省范圍內應有多家從事主導產業的國家級或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帶動。
七、申報程序:
(一)各地要按照縣級政府申請、省級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擇優遴選的方式確定擬列入創建名單的產業園,經分管省領導審定后報送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創建條件開展競爭性遴選,認真組織好創建方案、建設規劃評審和實地核查等工作。
(二)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采取書面審查備案和競爭性擇優遴選相結合的方式批準創建。對產業園建設成效突出、建設體系完善、省級財政自有資金投入大的省份申報的部分產業園,經書面審查符合條件后納入擬批準創建名單。對部分產業園開展競爭性遴選,組織專家采取現場答辯的方式,擇優納入擬批準創建名單。
(三)對擬批準創建產業園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由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聯合發文公布。
八、申報材料:
創建階段:總體發展規劃(五年)、編制創建實施方案(兩年)
實施階段:資金使用方案(兩年)
各省應于2024年3月份前報送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申報材料(分別報農業農村部計劃財務司、財政部農業農村司各1套,農業農村部發展規劃司、鄉村產業發展司各2套,并附電子文檔光盤,同步發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超期不予受理。項目實施方案原則上應由各省農業農村、財政部門結合實際、深入研究、自主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