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各省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范資金項目申報工作都是有所不同的,下面以浙江省為例,想了解其它省政策請關注相關網站或者致電我們幫解答。
一、申報條件
(一)示范推廣的技術成果必須來源于國家林業科技推廣成果庫,在成果權屬等方面無異議,優先選擇2015年以來的科技成果。標準化示范項目選擇依托2個以上已頒布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實施。
(二)項目承擔單位必須是我省各級林業技術推廣站(中心)、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國有林場和國有苗圃等單位。優先考慮在科技推廣體系健全、標準化工作基礎較好的地區和國家林業局已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生物產業基地、林業科技示范園區實施項目。尚有中央及省級林業科技項目正在實施的主持人不得作為本次項目申報的主持人(2018年底到期雖未驗收項目主持人不在此列)。每個項目學校將擇優推薦3個至省林業局。
二、重點支持方向
重點面向我省林業主導產業、重點工程、“一畝山萬元錢”及精準幫扶等,重點支持淳安等26個加快發展縣,大力發展富民綠色產業,通過成果轉化示范能形成區域主導產業,一鄉一品,加快支撐推進我省林業現代化建設。
三、申報要求
(一)請有意向申報的老師根據通知要求,并按所附格式(附件1)要求編報紙質材料一式11份,同時填報《2019年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范項目匯總表》(附件2),項目申報文本材料電子版及匯總表電子版由學院匯總后統一發至郵箱
[email protected]。
(二)以上材料(含電子版)請于5月9日下午5點前報送科技處,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