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五好”園區創建目標,湖南制定出臺了創建“五好”園區的“1+3”政策體系。其中,“1”就是《關于創建“五好”園區,推動新發展階段園區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3”就是3個配套文件,即《關于創建“五好”園區推動新發展階段園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湖南省省級及以上產業園區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評價辦法》)和《“十四五”產業園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發展規劃》)。
《指導意見》,是指導“五好”園區創建的頂層設計。一是提出創建“五好”園區的總體要求。二是提出創建“五好”園區在規劃定位、創新平臺、產業項目、體制機制、發展形象等五個方面的具體任務。三是明確創建“五好”園區“1+3”政策體系,即在指導意見框架下,制定實施三個配套文件,形成政策組合拳合力,確保《指導意見》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若干政策》,是支撐“五好”園區創建的政策舉措。產業項目方面,對產業集聚、稅收貢獻、項目引進、科技創新能力提升快的園區或企業,給予政策支持、要素傾斜。招商引資方面,重點支持第三方招商、供應鏈產業鏈招商,支持龍頭企業招商,主要考慮發揮專業招商企業、龍頭企業的優勢,提高招商引資的質量和實效。產業綜合體方面,采取減緩征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建安增值稅獎勵、“135”工程升級版資金獎補、用地計劃指標傾斜、產權分割轉讓等措施,支持產業綜合體發展。創新平臺方面,加大對園區創新平臺支持力度,對創新產品給予“首購首用”、政府采購支持。
《評價辦法》,是檢驗“五好”園區創建成效的評判標準。一方面,實行正向激勵,對被評為先進的園區,其主要負責人優先提拔使用,納入真抓實干督查激勵范圍,在建設用地、資金扶持、招商推介等方面優先支持。另一方面,實行末位淘汰,對評價排名后5位的園區,給予黃牌警告和1年整改期限;連續2年排名后5位的園區,或者連續2年實際使用外資和進出口為零的園區,予以摘牌,撤銷其管理機構。
《發展規劃》,則是推動“五好”園區創建的長效機制。明確了“十四五”時期“五好”園區創建的總體目標、具體任務和工作要求,加強了與全省“十四五”規劃綱要和“三高四新”戰略實施方案及其他相關規劃的銜接。規劃的突出亮點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在指導思想上,努力將園區打造成為“三高四新”戰略的重要支撐;二是在發展目標上,著力建設“五好”園區;三是在發展路徑上,推動園區轉型升級,落實中央碳達峰、碳中和要求,積極建設綠色低碳園區;四是在實施保障上,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規劃實施評價,推動藍圖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