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來西亞策劃實施圍繞當地生物質資源開發為核心的可循環經濟產業園,對企業拓展海外投資領域和發展空間,均具有良好的社會和經濟價值。特別是中國企業依托國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國內國外雙循環發展的政策引導,發揮企業配置資源的價值鏈優勢,將設備制造、工程施工、規劃設計、運營維護、市場營銷、國際貿易等專業能力進行有效整合,專注屬地化深度融合,積極參與當地社會的產業結構調整,不失為一種拓展傳統主業發展瓶頸的大膽嘗試。
投資環境分析
馬來西亞近年來一直致力于改善投資環境、完善投資法律、加強投資激勵,以吸引外資進入。
一、優越的投資環境
馬來政府歡迎和鼓勵外國投資者來此投資興業,近年來一直致力于改善投資環境、完善投資法律、加強投資激勵,以吸引外資進入。由于馬來西亞投資法律體系完備,與國際通行標準接軌,行業操作流程較為規范,加之其臨近馬六甲海峽,輻射東盟、印度、中東市場,獨特的地緣優勢吸引了各國企業前來投資經營。
馬來西亞投資環境的競爭優勢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地理位置優越,位于東南亞核心地帶,可成為進入東盟市場和前往中東澳新的橋梁;二是經濟基礎穩固,經濟增長前景較好;三是原材料資源豐富;四是人力資源素質較高,工資成本較低;五是民族關系融洽,政治動蕩風險低。
二、新能源支持政策
2018年馬來新政府上臺后,對火力發電結構再次進行調整,停止新建燃煤發電,鼓勵新能源產業的發展。計劃到2025年,新能源的裝機容量將從目前的5%上升至20%,將有效帶動新增3991MW的新能源裝機容量進行開發建設。光伏、小水電和生物質電站將是新能源主要的發電形式。
與此同時,新政府對前任政府大選前授標的IPP(獨立發電商)項目重新進行評估,截至2018年7月,共有4項IPP項目被取消,7家使用石化燃料的IPP經營許可證被終止。此舉為新能源電力市場發展提供了更加廣闊的增長空間。新能源電站的上網電價享受政府電價補貼,生物質電站能夠享受到政府兩項電價補貼(機組效率和設備本地化率滿足條件即可享受),補貼后電價高于傳統火力發電的電價水平。
三、生物質資源豐富
生物質綜合利用是指利用可再生有機物,包括木材廢料、棕櫚油廢棄物、稻殼、椰子干纖維、米殼、甘蔗渣等幾種工業廢棄物進行新興產業的開發。其中棕櫚空果串(EFB)和棕櫚壓榨纖維(PPF)占生物質廢棄物絕大部分比例,每年全國產生的該類廢棄物超過1500多萬噸。這些有機材料可用于生產環保產品(如生物塑料、生物復合材料、生物肥料、生物顆粒等)或作為生物質電站的燃料。目前馬來全國僅有小部分棕櫚殼等廢棄物被利用,大部分仍被隨意丟棄或非法焚燒,不但占用了大量土地,而且造成了嚴重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有效地利用當地生物質廢棄物資源,具有巨大的經濟潛力和廣闊的發展前景。棕櫚廢棄物作為生物質燃料具有以下優勢:一是原料集中于棕櫚油廠,無需分散收購,2-3家成規模的棕櫚油廠產生的廢料既能滿足10MW生物質電站的燃料需求;二是廢料來源廣,棕櫚油生產作為馬來經濟社會重要的產業,每天都有大量的棕櫚廢棄物產生,不存在原料短缺情況;三是采購價格低廉;四是此類廢棄物可進一步生產加工成為附加值更高的生物質顆粒,出口海外(日本、韓國、新加坡)換匯。
園區規劃
在馬來西亞投資規劃綠色能源可循環經濟產業園,應緊密圍繞項目區域周邊充足的棕櫚廢棄物資源。
近年來,馬來西亞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的保護,針對棕櫚廢棄物未充分利用而產生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等突出問題,政府頒布了積極的產業引導和投資鼓勵政策。尤其在電力生產領域,逐步限制燃煤電站開發,大力倡導包括生物質和光伏在內的新能源發電技術的運用,并在上網電價方面給予積極的政策性補貼。可觀的投資回報和適宜的投資環境,吸引境內外投資者參與其國內的能源結構調整和電力市場改革。
在馬來西亞投資規劃綠色能源可循環經濟產業園,應緊密圍繞項目區域周邊充足的棕櫚廢棄物資源,遵循“產業發展、電力先行、先期收益、分期實施”的開發原則,旨在打造集生物質環保發電、生物質顆粒生產、木廢綜合利用、灰料復合肥深加工、特色產業生態小鎮等產業為一體的創新型綠色環保經濟產業園。
一期起步項目:鑒于馬來西亞能源部已發布多項鼓勵生物質發電項目的電價補貼政策,可先期投資建設10MW生物質電站項目。項目選址為馬來西亞棕櫚作物種植和棕櫚油生產的產業聚集區,原材料運輸距離控制在15-20公里范圍內。上游種植和深加工產生的棕櫚殼約15萬噸/年,棕櫚空果串約20萬噸/年,棕櫚纖維須約15萬噸/年,上述多種廢棄物能夠為生物質電站的開發運營提供充足的燃料供應。起步項目的購電協議和并網發電許可需獲得馬拉西亞可持續能源署(SEDA)和國家能源公司的批復。電站項目同時也為未來園區發展提供有效的能源保障。
二期創匯項目:待電站建成發電后,產業園二期項目可投資建設年產10萬噸以EFB或木廢為主要原材料的生物質顆粒廠,銷售市場鎖定新加坡、韓國和日本等高端國別,為園區發展提供大量外匯資本,實現增量投資收益。
商業模式策劃
園區發展將緊密圍繞“產業成熟策劃園區、園區起步依托電力、電力上網價值核心、余電循環助力發展”的總體規劃,逐步實現產業園的造血功能和可持續發展。
主導產業園開發的企業積極踐行“國際產能合作”基本原則,遵循市場化和全球化的商業思路,堅持“綠水青山、造福當地、產業聚合、內外聯動”的頂層設計思路,圍繞當地豐富的棕櫚廢棄物資源,將單一的生物質電站項目打造成為集生物質環保發電、生物質顆粒生產、木廢綜合利用、灰料復合肥深加工、特色產業生態小鎮等產業為一體的創新型產業園區。園區發展將緊密圍繞“產業成熟策劃園區、園區起步依托電力、電力上網價值核心、余電循環助力發展”的總體規劃,逐步實現產業園的造血功能和可持續發展。
一、PPA具備生效條件助力項目快速啟動
馬來新政府上臺執政后,新能源電力政策進入調整期,重新申請購電協議(PPA)和發電證書的周期較長,電價水平和補貼政策存在不確定性。為搶占馬來新能源發展及生物質發電的機遇期,規避投資政策壁壘,搶抓商業機遇,可通過收購已經持有PPA的馬來當地公司股權,獲取PPA和發電許可項下的所有權益,是最為快速且便利的項目開發路徑。
二、生物質電站作為園區起步項目優勢分析
選擇生物質電站項目作為起步項目的優勢十分明顯,一是生物質電站前期工作通過專業第三方主導,項目公司并購程序完成后,具備立即開工實施條件;二是生物質電站的開發符合馬來鼓勵發展新能源的政策,電價給予補貼,具備可觀的經濟效益,作為園區起步項目可在建成并網后形成穩定的現金流;三是生物質電站的容量設計可留有空間,在滿足馬來政府要求的上網電量的基礎上,具備將來為入園企業提供生產用電的容量儲備,降低未來園區內新上項目的生產成本,保證園區自身的能源需求;四是首個生物質電站項目的開發,可以建立園區公司與馬來能源監管機構的長期合作關系,積累運營管理經驗,條件成熟時可通過并購當地現有經營不善的生物質電站,擴大園區公司在馬來生物質發電領域的規模效應,盤活當地存量資源和設備資產,形成一定的資產規模后,研究項目的資本化運作,積極策劃電力投資平臺在海外上市。
三、生物質顆粒產業市場潛力巨大在起步項目實現經營良性循
環后,園區管理方積極響應“國際產能合作”倡議,通過追加投資或招商引資的方式,為園區引入一座年產10萬噸的生物質顆粒廠。生物質顆粒廠將作為產業園未來發展的重點產業,通過持續深挖園區周邊區域內過剩的棕櫚廢棄物和木材廢棄物資源,將不易于長距離運輸的生物質廢棄物轉換成體積小、狀態穩定、易于運輸和附加值高的新型發電燃料,擬向韓國、日本、新加坡等高端市場進行出口,解決困擾上述國家發展生物質發電的燃料瓶頸。同時充分發揮顆粒廠與生物質電站在園區內的聯動效應,生物質顆粒可部分供應園區電站使用,改善電站的燃料結構,提升燃燒效率,降低設備故障率,實現發電綜合效益的大幅提升,其余部分生物質顆粒可對外銷售,參與市場化競爭,將沉淀在當地的當地幣利潤通過產品出口進行換匯,保證園區整體的經濟效益,進一步降低境外投資風險。
風險分析和應對措施
密切注意馬來西亞的法律變動情況,適應馬來西亞法律環境的復雜性。
一、法律及政策風險分析:
1.雙軌司法體系并行。在馬來西亞,普通法和伊斯蘭法并行。普通法體系健全,覆蓋社會經濟的各個方面,伊斯蘭教法發揮作用較小,僅適用于穆斯林。
2.土地使用限制。“馬來人保留地法”將國土面積1/4劃為“馬來人保留地”,并規定除非獲得州政府批準,否則不能出售、出租或抵押給非馬來人。
3.勞工政策限制。目前,馬政府只允許從印尼、柬埔寨、尼泊爾等14個國家引進普通勞務。馬未對中國全面開放普通勞務市場,只允許在特定條件下引進少量中國的技術工人。
防范措施:
聘請馬當地財務、法律、會計、市場營銷等專業機構,協助中國企業深入了解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宗教等情況,研究政府出臺的財政、稅收、金融、進出口管理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密切注意馬來西亞的法律變動情況,適應馬來西亞法律環境的復雜性。充分利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相關保險政策投保,有效控制中資企業海外投資所涉及的政治及經濟風險。
二、安全風險
西亞雖然被認為是一個溫暖的穆斯林國家,但已有證據表明其國內極端思想有所抬頭,并有馬來西亞人在境內外組織參與恐怖活動。2017年以來,包括鄰國菲律賓在內的全球多國陸續遭到恐怖主義襲擊,馬來西亞為此提高了恐怖主義襲擊警戒級別。鑒于恐怖主義在東南亞及全球的蔓延,為避免成為“伊斯蘭國”等極端組織的襲擊目標、潛伏基地和中轉站,馬來西亞將對恐怖主義采取強硬立場,并積極和其他國家開展合作。
防范措施:
與中國駐馬來西亞使館及商會等相關政府部門有效建立聯系,保持定期溝通、匯報,必要時尋求中國政府的保護和支持。聘請第三方專業安保公司,制定符合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的安保方案。通過為員工配置相關商業保險,為員工人身安全提供全方位保障。
三、技術風險
生物質發電項目對鍋爐制造水平要求較高,對鍋爐結構合理性要求較強,對鍋爐控制運行溫度要求較為嚴格。如管理和運營不善,將影響項目運行時間,減少鍋爐壽命,增加運營成本及運營的工作量及難度。
技術風險主要是技術標準差異風險。項目施工過程中,馬政府僅認可符合馬本國或國際施工技術標準,即使某些領域中國技術標準明顯高于馬標準,也不被當地政府和行業協會所承認,工程項目進度常因此受到影響。
風險防范措施:
1.對燃料成分進行提前采樣分析,精確確定燃料的成分,為鍋爐廠設計提供切實有效的設計依據。
2.增加對鍋爐廠的考察力度,及聘請相關專家對鍋爐廠提供的鍋爐設計進行評審,讓鍋爐的設計更切合燃料特質。
3.在機組的技術選型、設計過程中,與當地公司、設計單位進行細致調研,充分考慮技術標準,嚴格遵守馬來或國際標準,確保項目可以順利通過SEDA審核。
4.聘請行業內專業的運維團隊進行電站管理,采取有效的鍋爐維護保養措施,制定定期檢修計劃,兼顧鍋爐運行效率,并對發電效率、發電小時數等指標進行約定,設置風險轉嫁機制。
四、電費收取風險
1.SEDA的PPA履約風險。包括PPA電價變動風險、支付賬期拖延風險、電價政策調整風險等,均會對電費收取及項目的經濟效益產生直接影響。
2.計量位置影響電量計量。電表的位置安排將直接影響上網電量計量,距離越遠,線損越大,供電計量數量越少;如電表位置在距離電站較遠的并網處,將直接影響電費收取。
3.PPA發電量不足約定電量,會造成PPA違約罰款。
風險防范措施:
1.在PPA談判過程中,對違約條款進行談判,確保SEDA的違約風險可以緩釋;同時,約定如因電網故障等不因項目公司責任造成的發電量不足部分,需要采取電價的照付不議,與SEDA約定相關優惠政策。
2.與SEDA協議約定,明確計量電表安裝在電力出口處,確保電費的足額收取。
3.簽署PPA時,合理評估電站供電功率波動及供電小時數;通過園區的綜合運營,電站整體管理等方式有效提升發電效率,保證發電量。
在馬來西亞策劃實施圍繞當地生物質資源開發為核心的可循環經濟產業園,對企業拓展海外投資領域和發展空間,均具有良好的社會和經濟價值。(作者:劉勁松 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