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決策部署,高標準、高質量建立一批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零碳園區,6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聯合能源局、工信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高質量建設零碳園區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建設零碳園區是內蒙古立足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吸引負荷投資集聚、破解碳減排剛性約束、加快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舉措。
《工作方案》要求,在2022年以來自治區零碳產業園建設工作基礎上,以建設國家級零碳園區試點為主要任務,全面升級零碳園區建設2.0版,堅持試點推進、示范引領,支持地方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加快政策、技術、商業模式等創新,探索園區碳排放“近零—凈零”路徑,推動形成“共商、共建、共享、共贏”工作格局。
《工作方案》提出3個階段性目標:2025年,先行啟動零碳園區建設申報遴選,確定20個自治區零碳園區培育建設名單,爭取創建一批國家級零碳園區試點;到2027年,建成一批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零碳園區,發揮試點帶動效應;到2030年,零碳園區建設取得積極成效,更多自治區級零碳園區升級為國家級零碳園區,相關政策機制、技術路徑、標準規范和運行模式更加健全,零碳園區成為綠色低碳發展新動能、新引擎和新增長點。
《工作方案》明確3個方面、10項重點工作:在夯實零碳園區建設基礎方面,提出先行啟動零碳園區申報遴選、編制培育建設方案、確定零碳園區培育建設名單3項重點工作;在有序開展零碳園區建設方面,提出加快零碳園區電力基礎設施投資建設、綠電供給消納、多領域協同降碳、謀劃重大工程4項重點工作;從強化零碳園區建設支撐方面,提出建立統籌推進機制、配電網利益協調機制、定期評估動態升級機制3項重點工作。
《工作方案》還提出加強統籌協調、認真組織落實、強化總結宣傳3方面保障措施。內蒙古同時建立零碳園區建設統籌推進機制,由內蒙古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等多部門任統籌推進機制成員單位,旨在督促落實重大事項。
此外,《工作方案》要求,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工作統籌,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職盡責、密切配合,加強政策研究和要素保障,做好典型經驗總結,加大零碳園區建設宣傳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