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計量儀器儀表產業和計量測試服務業發展迅速,先后建立了一批國家級、省級計量產業園。為進一步推動計量產業園建設,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市監總局”)制定了《關于支持計量產業園建設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 并于2025年6月10日發布。若干措施從行政審批、搭建公共服務平臺、產業支持和人才培養四個方面提出了九項措施。
首先,若干措施在行政審批流程方面提出了兩項優化措施,即優化二級標準物質審批流程及合并出廠檢定與首次強制檢定。若干措施規定,市監總局可根據實際需要或計量技術機構的申請將計量產業園內二級標準物質定級鑒定審批權下放至產業園所在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由其對申請的標準物質進行定級鑒定。另外,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可對注冊地在計量產業園內的水表、燃氣表生產企業開展改革試點,允許授權企業對其制造的民用水表、燃氣表合并實施出廠檢定和首次強制檢定,減去安裝使用前的檢定。
其次,若干措施在搭建公共計量技術服務平臺方面提出了兩項具體措施,即強化計量技術資源供給和搭建公共計量技術服務平臺。為提升計量產業園的計量技術資源供給,若干措施鼓勵和支持產業園所在地區的計量技術機構或者企業建立國家、省級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碳計量中心、計量數據應用中心、計量儀器裝備測評實驗室、專業計量站等。若干措施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計量技術機構等與計量產業園企業加強科研項目合作,搭建公共計量技術服務平臺,包括在計量產業園內搭建聯合實驗室、檢驗檢測平臺等專業技術服務平臺,開放共享儀器設備和實驗室設施,為計量產業園內企業提供技術研發、計量測試、檢驗檢測等服務。
其次,若干措施在加大幫助和扶持力度方面提出了四項措施。第一項措施是支持國內計量器具企業獲得型式批準證書。該措施涉及的內容包括指導和幫助計量產業園所在地區計量技術機構申請成為相關領域的國家型式評價實驗室,及按照《計量器具型式評價通用規范》(JJF1015—2014),優化和簡化對計量器具制造企業已批準型式改進評價項目的確定。第二項措施是支持出口計量器具企業獲得相關證書。該措施強調支持計量產業園所在地區國家型式評價技術機構申請成為國際法制計量組織(“OIML”)證書指定實驗室,指導和支持計量器具出口企業申請OIML證書。第三項措施涉及幫助企業建立計量標準,包括指導和幫助注冊地沒有考核能力的企業獲得計量標準建標考核,允許位于創新試點城市計量產業園的企業對其免于建標考核的內部最高計量標準進行自主管理。第四項措施是加大計量對口幫扶力度,引導對口計量技術機構在計量產業園建立相關實驗室,指導和幫助計量產業園企業建立健全測量管理體系,提升計量能力和水平。
最后一項措施涉及計量人才培養。具體包括向計量產業園開放“中國計量云課堂”課程;支持參加專業計量技術委員會、工作組,參與相關國家或地方計量技術規范的制定修訂;鼓勵高等院校與計量產業園聯合開展計量專業人才培訓,籌建國家計量人才實訓中心。
總而言之,若干措施屬于國家級管理規定,側重于制度創新和與國際接軌。其重點是從技術平臺建設、企業孵化、國際對接三方面對計量產業園建設進行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