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工信廳修訂《云南省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形成了《云南省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2025年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旨在為化工項目落地發展提供支撐載體,并進一步優化工園區認定管理工作程序。意見征集時間截至6月7日。
云南省工信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化工園區是化工行業發展的重要載體,在促進安全統一監管、環境集中治理、上下游協同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已成為化工行業的主要發展陣地。《實施細則》圍繞化工園區綠色、安全、協同發展目標,進一步優化了具體建設標準和評分表,有助于進一步規范化工園區建設,提升石化化工產業集聚水平和競爭實力。
在進一步理順和優化管理程序方面,《實施細則》一是明確了化工園區設立條件,提出了新設立化工園區的指導原則,當地具有發展化工產業資源優勢或已形成發展化工產業下游配套產業集群的,可視情況申請設立化工園區,避免出現“為了小項目設園區,園區跟著項目走”,甚至“沒有項目也要設園區”的思想偏差。二是理順了化工園區擴(調)區程序,化工園區認定四至范圍如發生變化即視為需“擴(調)區”,園區整體縮小也屬于特殊情況的“擴(調)區”,均需完成對應的“擴(調)區認定”程序。三是優化和完善管理機制,將認定化工園區的擴(調)區同時視為復核,3年1次的復核周期可重新計算,減少考核次數;縮短了化工園區設立、認定及擴(調)區的公示時間等。
在更新和細化認定評分(設立評價)標準方面,《實施細則》一是增加設立評價標準,重點關注設立化工園區的必要性、合理性,選址符合性、規劃完整性和資金等要素保障的可靠性。二是緊跟政策要求更新標準,如銜接國家導則將“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改為“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依據水利部門要求,增加“河湖管理范圍核查”;參照《化工園區智慧化評價導則》將“智慧化工園區平臺”表述調整為“化工園區智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