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債申報全流程,總體來看,專項債申報流程分為需求上報、項目評審、債券發行三個步驟。
1、需求上報
申報流程: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根據本行業公益性事業 發展規劃、項目前期準備等情況篩選符合專項債要求的項目,分 別通過財政部門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系統和發改部門國家重大項 目庫,將項目需求逐級上報至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后,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審核結果反饋至地方。
申報必備條件:項目立項和可研。
申報窗口:通常為上一年度11月和當年度4月,即11月窗 口對應提前批專項債額度,4月窗口對應全國兩會批準全年專項債額度。
2、項目評審
評審流程: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審核通過的基礎上,新上 報項目需編制“一案兩書”參與全省專項債券專家評審,評審通過的項目納入全省發行備選庫管理;續發行項目無需再次評審。
評審必備條件:項目一案兩書(即實施方案、財務評估書和法律意見書),用地、環評、開工文件等其他必要手續。
評審窗口:按工作慣例,全省每年將統一組織3 次左右評審窗口,通常財政廳在上一年度12月份和當年5月固定開展兩次評審,并根據地方項目儲備情況機動開展一次評審。
3、 債券發行
申報流程:財政廳分兩批次下達成都市專項債券額度,包括 提前批和第二批,并選定發行窗口。我市統籌考慮市委、市政府 重大戰略、項目建設進度、地區債務風險等因素從評審通過的項 目中選擇項目申報發行,同時做好項目發行信息批露等信息公開工作。
發行必備條件:項目已處于開工階段或施工招投標階段,債券資金到位后可以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發行窗口:提前批額度通常于每年3月底前發行完畢,第二 批于10月底前發行完畢。具體將根據發行市場環境合理設置發行月度。
2023專項債券申報發行工作全流程(圖文)
申報的專項債項目必須是能夠產生持續穩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且融資規模要保持與項目收益相平衡。根據現有“項目儲備一批、債券發行一批、資金見效一批”動態申報發行機制,對應窗口期提早謀劃,堅持“資金跟著項目走”,優先考慮在建項目,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