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4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優化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機制的意見》,明確將低空經濟、量子科技、商業航天等新興產業基礎設施納入專項債券用作項目資本金范圍。這標志著低空經濟等新興產業正式成為專項債券支持的重點領域。
二、專項債券用作項目資本金范圍
- 正面清單管理:將信息技術、新材料、生物制造、數字經濟、低空經濟、量子科技、生命科學、商業航天、北斗等新興產業基礎設施,算力設備及輔助設備基礎設施,高速公路、機場等傳統基礎設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以及衛生健康、養老托育、省級產業園區基礎設施等納入專項債券用作項目資本金范圍。
- 比例調整:以省份為單位,可用作項目資本金的專項債券規模上限由該省份用于項目建設專項債券規模的25%提高至30%。
三、低空經濟項目謀劃要點
1. 交通基礎設施
- 機場建設:包括小型通航機場擴建、低空飛行服務站建設等。
- 能源基礎設施:電動飛機充換電設施、氫能源飛行器加氫站等。
2. 農林水利
- 農業生產服務:利用無人機進行病蟲害防治、農產品運輸等。
- 林業資源監測與保護:利用無人機進行森林防火監測、資源勘探等。
- 水利設施巡檢與管理:利用無人機進行水利設施巡檢。
3. 生態環保
- 水環境治理:利用無人機進行重點流域水環境治理。
- 生態修復:利用無人機進行生態修復項目。
- 綠色低碳交通:推廣電動飛機和氫能源飛行器,減少碳排放。
4. 社會事業
- 應急救援:利用無人機進行高樓消防與救援。
- 旅游觀光:開發古跡觀光飛行、民俗活動直播等項目。
5. 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
- 產業園區建設:形成以低空經濟為產業發展方向的產業園區。
6. 新型基礎設施
- 5G融合應用設施:支持低空經濟與5G、云計算、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的深度融合。

四、項目謀劃策略
1. 項目選擇與定位
- 選擇符合政策支持且具有收益性的項目類型,如航空器制造、飛行培訓、空中旅游、物流運輸等。
- 優先選擇與地方政府戰略規劃相契合的項目,如支持地方新興產業發展、促進就業和經濟增長的項目。
2. 加快低空經濟發展頂層設計
- 制定低空經濟產業發展規劃,明確產業發展定位、重點方向、空間布局及階段性目標。
- 加強與省級層面低空經濟發展相關規劃的銜接,將地方項目納入省級規劃,增加專項債成功概率。
3. 積極布局低空經濟前置項目
- 布局低空經濟基礎設施,如低空飛行服務站、小型通航機場等。
- 實施無人機空域管理和服務平臺建設。
4. 深入挖掘和拓展應用場景
- 拓展低空經濟在農業、物流、旅游等領域的應用場景。
- 在城市,針對高樓消防與救援難題,規劃低空消防無人機與救援直升機的應用。
- 在山區等特殊區域,研究利用低空飛行器進行資源勘探、森林防火監測及物資運輸。
五、專項債券項目審核和管理機制
1. 開展專項債券項目“自審自發”試點
- 下放專項債券項目審核權限,選擇部分管理基礎好的省份以及承擔國家重大戰略的地區開展專項債券項目“自審自發”試點。
- 試點地區滾動組織篩選形成本地區項目清單,報經省級政府審核批準后,不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核,可立即組織發行專項債券。
通過以上謀劃要點,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利用專項債券資金,推動低空經濟等新興產業的快速發展,提升區域經濟競爭力和公共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