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關于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公示。根據《實施意見》,中山從今年起將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至2025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35%以上,并力爭建成省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市。
據了解,所謂裝配式建筑,是指用預制的構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筑,其優點是建造速度快,受氣候條件制約小,節約勞動力并可提高建筑質量。據測算,裝配式建筑房屋可減少90%以上的外墻滲漏、空鼓等質量通??;可節約人工30%—40%、施工周期縮短30%左右。
為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實施意見》制定了明確的推進目標,到2020年末,該市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基本形成適應裝配建筑發展的政策和技術保障體系;到2025年末,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5%以上,推動形成一批設計、施工、部品部件生產規模化企業,具有現代化裝配建造水平的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專業化隊伍,建成2—3個裝配式建筑示范基地。
同時,《實施方案》建議,要因地制宜推廣裝配式建筑,在居住建筑、工業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造中積極推廣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和裝配式鋼結構建筑;在風景名勝區及園林景觀、仿古建筑等領域,倡導發展現代裝配式木結構建筑;在農房建造中積極推廣輕鋼結構建筑;在臨時建筑(含工地臨時建筑)、管道管廊等建造中積極推廣采用可裝配、可重復使用的部品部件。
《實施方案》還要求,采用裝配式建筑的項目應符合國家、廣東省和本市的相關標準和規定,裝配式混凝土建筑中,樓板、樓梯、空調板、窗臺及非承重外(內)隔墻等部位應采用裝配式部品部件,承重梁、柱和剪力墻等構件根據實際情況逐步采用裝配式部品部件。